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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2020年旅游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 4.海港区西环路(北环路至河北大街)、228国道(海港区西环路至北戴河区205国道〈原抚南连接线〉):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绕行路线:北环西路——现状102国道——新205国道(原抚南连接线)——现状228国道(原抚南连接线)——北戴河机场公路(S319)——228国道通行。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 三、其它车辆限行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枪支、弹药、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禁止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四、机动车尾号限行 旅游旺季,秦皇岛市城市道路继续实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限行要求不变。为保障双休日旅游高峰北戴河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北戴河区道路承载力和交通流量变化,采取临时性交通限行措施,请广大市民、游客关注微信公众号“秦皇岛交警”,及时了解北戴河旅游区交通管控措施,科学设定通行时间和路线,规避限行区域和道路。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