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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一、秦皇岛市城市区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名称及限速值变更如下:
1、“西部快速路兴凯湖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变更为“海岳路兴凯湖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2、““西部快速路兴凯湖桥南500米段,限速80公里/小时”变更为“海岳路兴凯湖桥南500米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3、102国道316公里300米处(新102国道北张庄村路口),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5、102国道319公里800米处(山海关边墙子检查站),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
6、251省道270公里800米处(251省道紫峰坨路段卡口),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
7、西环路燕山大学桥路段,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
8、河北大街森林逸城路段,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变更,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20年2月2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