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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9年11月8日起,在秦皇岛市抚宁区宁海大道正式启用智能限高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位置及高度
?宁海大道与紫荆路路口东200米(桩号为 K2+050),双向限高3.2米
启用时段
?自2019年11月8日起开始正式启用(启用24小时机制)
报备方式
?(一)常态报备
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大型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和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大型通勤班车。
符合以上报备范围的车辆由行业管理部门出具正式文件,由专人报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常态报备并核发RFID卡(联系电话:0335-6012570)。
?(二)应急报备
在常态报备范围以外的需临时通行的应急、抢险、救灾等相关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向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应急报备获得临时通行权限(联系电话:0335-6012570)。
法律责任
?强行通过限高栏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属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7款第1种行为及第2款,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