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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市将恢复主城区内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
一、限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7时起,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不限行。解除或限行号牌规则变化根据石家庄限行政策同步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主城区东环路、南环路、北环路、东名街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措施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工程抢险救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
5.殡仪馆的殡葬车;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符合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请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新乐市公安交警大队秩序科窗口进行备案。
五、限行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新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25日
石家庄市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于6月28-29日在元氏县举行。为确保旅发大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会期间将对途经元氏辖区通行的中型、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辆实施分流管控措施。
通告原文如下:
通 告
石家庄市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于近期在元氏县举行。为确保旅发大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会期间对途经元氏辖区通行的中型、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辆实施分流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发大会期间,井元路与井陉南芦庄高速出口、装院路与石铜路交叉口、红旗大街与衡井线交叉口、107国道与衡井线(窦妪)交叉口、京赞公路与元许线交叉口、红旗大街与033省道交叉口、107国道与393省道交叉口、033省道与京港澳高速出口实施分流管控措施,禁止中型、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辆驶入元氏辖区。
二、旅发大会期间,青银高速铜冶下口、青银高速窦妪下口、新元高速元氏下口、太行山高速南佐下口、太行山高速姬村下口实施分流管控措施,禁止中型、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辆下高速驶入元氏辖区。
三、管控时间:6月27日、28日、29日三天,每天上午6:00至晚20:00实施分流管控措施。
请司机朋友根据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提前选择绕行路线,自觉服从交警指挥,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石家庄支队
2020年6月25日
赞皇县交警大队交通管制通告
2020年6月27日至29日,第六届石家庄市旅发大会在元氏县召开。期间,元氏县境内将全面对大型货车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为配合临县实施交通管制,赞皇县交警大队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在033省道与红旗大街交口设岗管控向东与向北行驶进入元氏县方向的大型货车;
二、在234国道与元许线交口设岗管控向东与向北行驶进入元氏县方向的大型货车。
会议期间请通行元氏县的大型车辆驾驶员选择合理路线绕行。
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0年6月25日
唐山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6月25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含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范围。县城建成区(不含外环线)。
三、限行内容。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一)非唐山籍车辆;(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三)持有城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四)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五)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六)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五、全县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限行措施。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来源:新乐市发布、石家庄高速交警微发布、秦皇岛交警、河北日报、乐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