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浏览从11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外地车进京次数被限制,每车每年最多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使用期限最长为7天,这意味着外地牌照车辆在北京限行区域内一年最多开84天。
那么面对新规,车主该如何应对呢?
“租京牌”靠谱吗
在北五环奥运公园附近一家4S店供职多年的汽车销售刘女士表示:“政策大家都知道,我们销售最近接到最多的要求就是为没有购车指标、没有京牌的客户打听有没有闲置京牌出租的,我们销售也只能帮着打听打听。”
随着政策实施的时间越来越近,“租京牌”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租京牌”真的靠谱吗?
租赁车牌是诈骗高发领域
刘女士反映:“现在五花八门的上路招数都别信,别轻信各类销售、中介的租京牌上路的招数。”
不少中介称:京牌租一年1.7万,租三年价钱会低一些。但是距离新政实施越来越近,租金是一天一个价,谈好了先付定金,否则第二天可能就涨价了。
但是,这种租车牌交易背后向来隐藏着风险,除了出租方反悔后很难保留车牌外,租赁车牌还是诈骗高发领域。
“目前市面上的中介车牌有来路不明、合同不全等问题,还有的存在债务纠纷,你都不知道曾经使用这车牌的是不是查封车、事故车,而且签署的合同手续不全,触犯法律法规,有可能你都没办法成功退租。”
对于所谓的免责协议和租赁合同,刘女士坦言,“其实根本就没什么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她告诉记者,“以前我们这儿就有销售帮着客户租完牌后,京牌指标人反悔了,购车人车也买了,各种税费交了,过不了户还是上不了路。”
“租京牌”涉嫌违法
对于“租京牌”上路行为,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小客车指标不允许买卖和出租,该行为已违法。
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因此,如果被确认存在出租、买卖等行为,小客车指标有可能被收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造成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款针对的是可租用的车辆,而“租号购车”本身就不被法律认可,如果出现交通伤亡事故,出租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用车刚需如何解决?
除了减少外出次数,尽量绿色出行外,对车依赖程度大的上班族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用车刚需?
长租车合法实惠
“我比较推荐的一种既合法又实惠的办法,是长租车。”刘女士介绍,现在正规租车公司的经济型小客车,年租金大约在3万元左右,“和买车相比,不用考虑车辆折旧、保险、保养费用等,这么算的话3万块钱的年租金就显得不多了。更关键的是,合法取得京牌机动车的使用资格。”
两个问题有待解决
据了解,目前外地牌照在京行驶的车辆有70多万辆,其中冀牌车占比较大,新政的实施涉及到这部分车主的切身利益,但有关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有关部门详解。
“一年”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一年限办进京证12次”,是指自然年、还是从初次申办开始累积?
按照《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9年11月1日起,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通告》在时间限定方面没有明确起止时间,如果按自然年算,2019年刘女士申请的进京证次数早就超过了12次。记者咨询了京港澳高速琉璃河综合检查站的进京证办理站点,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具体通知,文件还没下来,所以也没办法解答。工作人员建议,11月后需要办理进京证业务的驾驶员,可等到新政策实施后,再查询相关政策。
何为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
有北京市户籍的徐先生,因摇不到号挂了外地车牌,车开了好几年。徐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平时用车不多,大部分时间停在小区地下车库。
《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针对 “支路” 的说法,徐先生有点疑惑。记者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是类似正常的小区外面的行车道路才算支路,小区内部道路和地下停车场不算支路等级。
按照惯例,在新政策实施前夕,北京的交通、交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该还会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或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市民的疑虑进行解答,类似这样的细节问题相信会有答案。
新规解读
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上述范围。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