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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近日,《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唐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由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侨外委、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 《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是全国第二部、全省第一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新制定出台的《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共六章六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全域旅游规划、市场培育与产业促进、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涵盖了规划先行、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产业投资、“唐山周末”品牌打造、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景区价格浮动、违规开展旅游业务的管理等方面,努力做到既严格规范,又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实施,实现了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开启了将本市行政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为唐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支撑,为唐山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标志着唐山依法兴旅、依法治旅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