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
浏览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20-000052-53-01-008985)。
线路经沧州
线路起自京津城际铁路延伸线滨海站,经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沧州市、山东省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终至济青高速铁路潍坊北站,全长约348.9公里,设站10座。同步建设本线至济南联络线150.7公里,本线至津秦高速铁路、京滨城际铁路、济青高速铁路等联络线共约33公里。新建滨海西站动车运用所及东营南站、潍坊北站等存车场。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
牵引种类:电力牵引。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4500万人/年。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145.4亿元,包括工程投资1091.4亿元、动车组购置费54亿元。其中,黄河桥公路部分投资9.03亿元、增加站房面积投资10.49亿元由山东省承担,不计入项目股份;本线至济南联络线投资374.2亿元,其中资本金187.1亿元由山东省承担。剩余投资751.7亿元,资本金比例为50%、计375.9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亿元,使用企业自筹资金等解决;其余资本金296.7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12.3亿元),由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分别承担87.5亿元、36.2亿元、173亿元。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市)及沿线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山东省另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线至济南联络线建设。项目建设工期5年。